通知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》《天津市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细则》关于开放档案的相关规定,河西区档案馆对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的馆藏档案进行开放审核,并于即日起对部分馆藏档案予以开放。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本次开放范围
河西区档案馆馆藏区属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方面活动中形成的共计820卷文书档案。
二、查阅利用方式
1.单位和个人持本人身份证、介绍信等有效身份证明,办理查档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利用本馆已开放档案。
2.港澳台同胞、外国组织和个人须持有来华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部门介绍信,向本馆提出申请,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查阅利用本馆已开放档案。
三、接待时间及地点
接待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至11:30,下午14:00至17:30(夏季入伏下午14:30至17:30)
办理地点: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61号
查档咨询电话:022-83656080
河西区档案馆
2025年9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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