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介绍
区档案馆(区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)设下列内设机构:
(一)办公室
负责组织协调单位日常运转、对外联络工作,承担综合文稿撰写审修、重要会议活动组织安排,保密、信息、宣传、信访、物业后勤和财务管理等工作;承担单位人事管理、教育培训、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;承担资产管理、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维护、安全保卫等工作。
(二)史志科(编研科)
组织、指导、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,拟定区地方志规划和编纂方案;组织区地方志和区地方综合年鉴编修工作,开展史志研究,编著地方史和整理旧志;组织、编辑、出版档案史料,开展馆藏档案的编辑研究及学术交流工作;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和有关地方志资料。搜集地方志和文献资料,并规范整理。
(三)档案接收整理科(电子信息科)
接收区级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、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有关天津历史档案;承担接收进馆档案的规范整理工作;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,开展档案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;负责档案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,做好机房、网络、服务器等信息设备维护管理;负责电子文件和馆藏档案数字化信息储存、备份、管理、维护;编制检索工具;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。
(四)档案保管利用科
承担馆藏档案的保管、整理、保护、利用、鉴定、统计工作;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;对档案、地方志文献和资料实施有效保护;运用档案、地方志资源,开展档案、地方志宣传工作和各类社会教育活动;负责档案的陈列展览,开展爱国主义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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